為進一步規范政府購買服務行為,促進轉變政府職能,改善公共服務供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強化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的有關工作,區財政國資金融局代擬了《關于進一步做好政府購買服務管理等工作的提醒函》并以區管委會的名義印發了該提醒函。
提醒函對各預算單位作出如下幾點具體要求:一是要嚴格控制政府購買服務成本和預算,落實“無預算不支出”的要求,充分做好開展政府購買服務比價詢價的市場調研,加強與同類型服務項目的對比審核,按照從嚴就低的原則,合理控制項目預算;二是要加強政府購買服務的履約管理,切實改變“重購買、輕管理”現象;三是要落實政府購買服務項目績效管理,注重服務質量考核與付費掛鉤;四是要建立政府購買服務內控管理制度,應當至少每年一次梳理本單位的政府購買服務情況,包括承接主體、項目成效、實施期限等情況;五是要加大對風險點的管控,對于一個承接主體承接同一個單位多項購買服務項目或承接多個單位購買服務的情況,要予以重視,關注其資質情況,重點關注其差別報價、妨礙市場公平競爭等行為。
通過印發提醒函,各單位已經轉變了從“一包了之”“一買了之”的理念,開始重視購買服務的履約管理和內控管理。
????????????????????????????????????????????